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易小兵 (永城职业学院,河南 永城476600) 摘 要: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旨在使大学生的身、心、社会适应能力都得到和 谐发展,在这一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有:主体间性原则、交往互动原则、移情体验原则、信 息对称原则。上述四原则,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可能性”和“愉悦性”;在教学过程中, 克服了“对象主义“的做法,真正确立起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从施教环节、受教环节保证 教学的和谐;在教学结果上,力求教学价值客体的主体化。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遵循;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 2010)05-0050-03 所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就是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学活动中,力求使教学活动诸要素之间以及教学与教学环境之间始终处于一种谐调、平衡的 状态,以利于激发大学生主体内在思想矛盾运动转化,从而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培养大学 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使其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 素质)和个性品质全面、协调发展的教学。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旨在使大学生的身、心、社会适应能力都得到和谐发展, 因此,这一教学的根本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原理,指导理念是和谐德育 和以生为本理念。首先,树立和谐德育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现代德 育科学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与发展的客观需求。“和谐德育,主要是指德育以满 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受教育者个体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在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 ,调控构成德育体系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使之发生综合、整体效应,从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 素质和法律素质和谐发展的一种德育理念”。①其次,以生为本的理念是时代发展、社会 进 步的迫切要求,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学生为本,主要是指以学生为中心,突 出人的发展,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②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有: 一、主体间性原则 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是主体间关系的规定性,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关 性、统一性、调节性”。③主体间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 动 中教学者和教学对象(指大学生,以下同)皆为主体,两者不可或缺,如“车之两轮”、“ 鸟之两翼”。这是对“单子式”的主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否定,因为在单子式”的主体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学对象易被边缘化为纯粹的客体,被理解为“美德之袋”(科尔 伯格语)、“德育之洞”(杜威语);而教学者往往居高临下,教学成为单向指令式的,甚 至成为颐指气使式的悬离现实状况的应然构想,教学者俨然似“美杜莎”,这种“人学空场 ”式的教学与以生为本的理念是背离的。二是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中教学者和教学 对象主体际关系。首先,教学者和教学对象主体地位是平等的,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 的关系,这种“主体—主体”关系是通过交往活动表达的;其次,教学者和教学对象看做复 数的主体,他们把教学资料看做共同的客体,与教学资料构成“主体—客体”的关系,这种 “主体—客体”关系是认识活动的反应。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是一种单纯的认识活 动,而是认识活动与交往活动的辩证统一,主体间性能带来主体际关系的和谐。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在教学中体现为主导作用的发挥。“主导 作用是教学者主体的疏通引导、启发开导、教习传导以及选择的导向”。④一方面教学者 要正视教学对象作为主体的局限性、不成熟性和可塑性,要在多样化信息面前,选择反映社 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主旋律的内容,引导教学对象主体性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又 要尊重教学对象的兴趣、爱好、需要、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能动性,要坚持主导 性下的多样性。主导作用的发挥,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本身而言,体现了目的性、方向性 和原则性;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教学对象的素质提高而言,具有定向作用、导向作用、 动力作用、维持作用和超越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在教学中表 现为,一是教学对象积极与教学者互动。二是教学对象在审视、反思的基础上对教学目的和 教学内容的价值认同,并接受和内化,而后外化为行动。 二、交往互动原则
主体间性认为,教学者和教学对象皆为主体,双方以一种主体际关系共存于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过程中,而这种主体际关系体现在交往互动之中。什么是交往呢?从心理学上上看 ,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接触或直接沟通,彼此达到一定的认知;从社会学上看,交往 主要指特意完成的交往行为,通过交往行为特定的社会联系;从语言学上看,交往主要用来 表 明信息交流;从哲学上看交往是指人所特有的相互往来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一个人在与 其他人的相互联系中的一种存在方式。而在此处,交往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者和教学对 象共在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 ,教学者和教学对象通过交往达到相互交流、沟通和理解,以使双方身心和谐,在这种情境 中不仅能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而且能使双方思想品德得到共进。 从上不难看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者和教学对象之间是否进行交往和进行何种形式和 性质的交往,决定和制约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的实现。如果教学者和教学对象之间进 行民主、平等的交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任务就易顺利完成,目标就能充分实现。反之,如 果教学者拒绝同教学对象交往,教学者就很难触动教学对象的思想和灵魂并改变其思想和行 为。 交往是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心理学家威廉.杰姆士说,人类所特有的情绪中,最强烈 的莫过于渴望被人尊重。因此,教学者要尊重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教学对象的主 体性已达成教学目标;同样教学对象也应该认识并尊重教学者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互动 是尊重平等的直接体现,是多向交往的类型。在互动关系中,教学者和教学对象的主体性彼 此为对方所承认,是一种平等沟通、互相理解、互相促进、教学相长的关系。 三、移情体验(empathizing experience)原则
传统的教学理论比较注重认知方面的研究,片面地理解获取知识的手段是灌输系统化, 没有将知识的获取放在学习者身上,忽视了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作用,夸大了认知的单一 作用,从本质上否定了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性。在以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往往更多 地强调思想政治品德认知的灌输,普遍把思想政治品德认知视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发展的 主要引导因素,而把思想政治品德情绪体验置于思想政治品德认识的从属地位,即片面强调 知识获取,而忽视大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情感因素是一组复杂的心理组合,是人们对客观 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研究发现,学习者的情感状态会直接影响到 他们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效果。在思政教学中,大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主要指感情(emotion )、感觉(feeling)、情绪(mood)、态度(attitude)的激发和养成。要克服思政传统教 学的弊端,达到认知和情感教育的双重效果,移情艺术的运用是不可或缺的,因为移情既包 含认知成分又包含情感成分。“移情(empathy),指人不仅能看到他人的情感,而且还能用 心感受他人的情感,即个体根据真实或想象中的他人的情绪和情感状态,引起与其一致的情 绪和情感体验的过程。”⑤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 里 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正如上文所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一种教学者与教 学对象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的交往活动。这种交往活动,是以教学者与教学 对象交流着彼此的情感和体验为基础的。教学者的移情体验是指教学者将自身的情绪或情感 投射到教学对象,以感受到教学对象的情感体验,并引起与教学对象相似的情绪性反应。这 种情景类似于“换位思考”,即教学者将自己置于教学对象的位置,因此,在教学内容的确 定上始终以满足教学对象需要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又能建立起民主、平等的双边关系,准 确地体察教学对象,体验其情感,并与其在心里和思维上互动,促使其思维能力和心智水平 向前发展。在交往互动中,教学者的真情流露又能引起教学对象的移情体验,教学对象不但 更加愿意接近教学者,而且易于受到激励与感化,并形成丰富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教学者与教学对象双方彼此的移情体验,促进了教学者与教学对象之间感情的沟通与融 洽,对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形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和谐愉快课堂心理气氛的形成发挥了重 要作用。 四、信息对称原则 诚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是教学者与教学对象互动交流的过程,而思想政治理论 课和谐教学不仅注重教学者、教学对象知识信息和情感信息的互动交流,更注重两种信息的 对称。“知识信息的选择与传输应考虑学生接受的‘可能性’,情感信息则应强调其‘愉悦 性’,两种信息并驾齐驱,协调交流。无论重知轻情或与之相反,都将导致和谐性的丧失” 。⑥ 教学者与教学对象往往对知识信息有不同的“视界”(即一个人从某个立足点出发 所 能看到的一切)和“前理解”,要使教学者与教学对象的“视界”融合,最好的途径就是进 行互动沟通,因为在互动沟通中更有助情感的交流互动。“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 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⑦ “情感是认知活动的动力系统,也是认知活动的组织者,教学过程中情感对受教者的认 知活动起着动力和组织的作用,决定着教学对象认知能力的发展程度。”⑧建立在情感交 流 基础上的互动沟通,不仅使教学者与教学对象主体的“视界”融合,而且使他们思想与思想 碰撞、心与心交流,相互激励和促进,求得共同发展。 总之,上述四原则(主体间性原则、交往互动原则、移情体验原则、信息对称原则), 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可能性”和“愉悦性”;在教学过程中,克服了“对象主义”的 做法 ,真正确立起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从施教环节、受教环节保证教学的和谐;在教学结果上 ,力求“潜价值”(“潜价值”是价值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马克思称之为“隐蔽的价值” )与“价值”的统一,即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价值客体的主体化。
注释: ①②贾少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8 , 30. ③张耀灿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53. ④张彦.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84. 〖JP3〗⑤徐婧.对青少年移情的道德教育价值初探.http://www.lunwentianxia.com/produc t. free.10002250.1/. ⑥李培湘等.人的本质·素质·素质教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442. ⑦列宁全集[M].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117. ⑧万美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214.
收稿日期:2010-03-09 作者简介: 易小兵(1974~),江西东乡人,永城职业学院思政部副主任,讲师,马克思主义 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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