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3〕16号)和9月26日教育厅召开的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院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根据我院项目申请与结项情况,今年省厅分配我院人文社会科学专项 3 项;自然科学专项 2 项。
2.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资助的范围与条件(摘自《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1.资助范围:
(1)具有重要科学研究意义,瞄准科学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具有原创性和探索性的基础性研究。
(2)针对我省自然条件与资源特点,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研究,重点资助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
(3)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重点资助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开发研究。
(4)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2.应当具备的条件:
(1)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申请手续完备,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4)计划进度安排合理,一般在3年内完成。
(5)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6)经费预算合理。
(7)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面向省属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重点支持45岁以下,已获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的项目包括:
学校科研项目已支持过的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申请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突出的后续申请项目;科研基础较薄弱的高校申请的项目。
四、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实行自主申报,各校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4.各系部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4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数量及程序
1.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我院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分配我院人文社会科学专项 3 项;自然科学专项 2 项。我院有关部门将按此数量评审后通过网络上报。
2.2014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专项项目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成功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
六、材料报送时间:
1.项目申报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于10月12日交科研处审核。
2.科研处将择优选取部分优秀课题进行2014年度陕西省科研计划申报工作,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人请按照科研处要求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0月15日—10月17日,10月18日零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工作,严格按照科研处分配的指标,督促本部门老师认真准备。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七、说明:
1.2013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13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拟申请项目的负责人,须统一由科研处分配帐号。
2.本次申报必须通知项目组成员知情,并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组所有成员手机号码,教育厅将核实参加人身份。
3.由于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不显示项目组成员手机号码,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纸质申请书中手写各成员手机号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邹荣础 电话:81555803
赵丽红 电话:81555838-602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4、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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