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7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评审。根据审查和评审结果,初步确定19个城市和21个县,作为2013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的地区。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拟确定的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2月6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司(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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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拟确定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