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010年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工作基本结束。 一、鉴定结果:申请鉴定的2011年度课题成果共100项,经专家匿名评审,优秀15项,合格70项,重新鉴定6项,不合格待修改9项。申请首次鉴定及修改后申请再次鉴定的2010年课题成果共42项,经专家匿名评审,通过验收34项,不合格待修改8项。 二、评审方式:双向匿名评审。所有送审成果均在隐匿了可能泄露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个人情况的信息后送专家评审。专家依据《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鉴定。 三、专家遴选条件:1、在被鉴定成果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2、在被鉴定成果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丰富研究成果; 3、不在被鉴定成果课题组主持人所在单位任职;4、具有科学良知和公正品格;5、不是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委员。 四、评审等级标准:1、优秀: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2、合格: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3、不合格: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不明显。 五、课题成果等级的最终确定方式: (一)对于2011年、2010年首次申请鉴定的课题 1、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鉴定意见认为该成果为优秀,并且无不合格意见的,评为优秀; 2、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鉴定意见认为该成果为合格,并且无不合格意见的,评为合格; 3、评审专家中有一人以上认为该成果为不合格的,该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需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 4、评审专家对成果评审后所定等级相差较大的,另选专家重新鉴定。 (二)对于申请再次鉴定的2010年课题成果,以三分之二多数专家意见确定鉴定结果。 六、关于结项证书。自即日起,所有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将陆续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向课题主持人寄发结项证书,请各有关课题主持人注意查收,若在30天后仍未收到的,请及时查询。咨询电话:(010)66173342 杨青春 七、关于被鉴定为优秀的自选课题的后期资助。根据《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有关规定,自选课题经鉴定为优秀的,可以予以后期经费资助。具体资助名单将于近期发布,请自选课题主持人予以关注。 八、关于需重新鉴定的课题成果。因专家意见差异较大而需要重新鉴定的课题成果,将聘请专家予以重新鉴定。请各有关课题组及时修改,并在2013年6月左右关注中国法学会网站通知,按通知要求将修改后的成果一式7份(其中5份匿名)寄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 九、关于不合格课题的救济方式。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成果,将有一次救济机会,请各课题组予以重视,及时修改。修改后的课题成果将提交专家再次鉴定。请有关课题组在2013年6月左右关注中国法学会网站通知,按通知要求将修改后的成果一式7份(其中5份匿名)交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救济机会,最终结果为不合格。咨询邮箱:clsyjb@163.com。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是中国法学会精心打造的品牌。为维护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质量,我们努力实行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坚持公开招标、公正立项、严格验收,尊重学术研究规律,努力促成公正公平的评审结果以增强中国法学会课题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为广大法学界法律界有志于法学研究的人员提供更多的施展才华的机会,发现和培养杰出青年法学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对此希望广大法学界法律界人士予以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附件:1. 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结果(共100项) 2. 中国法学会201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结果(42项)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