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博士后合作招收公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1983年,是为福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政策咨询研究机构。除自身研究力量外,中心还拥有一支包括领导干部、中高级研究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在内的特约专家、特约研究员队伍,并承担福建省政府顾问团的日常工作。中心除直接为福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外,还承担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市委托课题,并与香港、台湾有关智库建立紧密的联系交流机制。
2012年,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3名(含台湾生源),中心将为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法学博士,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敬业爱岗,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要求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5、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符合设站单位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
7、有涉台研究基础者优先考虑。
二、研究课题
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法律框架研究;
2、两岸和平协议研究;
3、调整两岸关系综合性法律研究;
4、平潭综合实验区“五个共同”合作模式的法律保障研究;
5、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6、陆资入台的法律问题研究;
7、ECFA背景下两岸经贸合作法律问题研究;
8、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刑事司法互助实务研究;
9、两岸司法协助实务研究;
10、涉台民商事纠纷处理途径实务研究。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本站做博士后研究者,向本站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入站申请表》。表格请登录中心门户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拟研究课题计划书(5000字,宋体4号字,A4纸打印)。
(3)两位相关专业教授推荐信,含博士学位指导教师推荐信一份;
(4)身份证、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博士论文、代表性研究成果复印件。
以上材料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恕不退还。
2、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本站组织的综合面试。
3、经初审、面试考核合格、同意接受申请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博管办
联系人:许菊兰 联系电话:0591-22026316 E-mail:LX97133@163.com
中心门户网站:www.fjdr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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