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2013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各中小学:
根据《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省教育学会2013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者须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立足破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辽宁省教育学会2013年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后),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省教育学会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四、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辽宁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五、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如发生主持人更换问题,须向所在市教育学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市教育学会批准后,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进行审批,经省教育学会批复备案后生效。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18月。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2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各市教育学会组织中小学校做好选题与课题申报工作,并对中小学校申报课题材料初审后进行汇总,统一报送省学会秘书处。申报表可到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辽宁省教育学会处下载。每项课题申报费300元。
七、各县(区)教育学会、各市直中小学校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本溪市科研部公用邮箱(电子邮箱:keyansuo300@126.com)。市教育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
八、课题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为本溪市教育学会。
咨询与联系电话:2166025 216602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下载
2、辽宁省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下载
3、辽宁省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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