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课题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市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纸质材料填写要求请参照按科技部《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
二、纸质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后,在左侧用订书针装订,有条件的建议采用胶装。报送材料数量为一式X+1份(X为各专项办要求申报单位报数的纸质材料原件数量,如专项办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原件一式2份,则报送我委纸质材料数量为2+1=3份);
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光盘)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5月28日下午11:30;
四、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文件(光盘)送交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中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3-14窗口;
五、课题受理联系人:吕睿、李松梅,联系电话:82002191、82107353、82003475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科技部《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重大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 研发项目建议的通知
卫科药专项管办〔201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合理落实“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任务,提高我国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重大产品,满足我国医药卫生领域重点需求,解决服务民生和产业发展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经研究,决定征集重点任务相关疫苗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处于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阶段的联合疫苗、新型预防性疫苗品种以及结合疫苗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建议。
二、具体要求
申报品种须具有创新性,应已申报发明专利或具有可实现专利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应已初步建立中试生产工艺,临床前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研究有明显特点和优势;联合疫苗覆盖的病种应符合国家计划免疫程序要求;新型预防性疫苗应主要针对现在尚无疫苗可用的新发传染病疫苗,一级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优于现有品种的组分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结合疫苗关键技术应针对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的相关关键技术研究。
三、研究目标
本次征集研究项目应力争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疫苗品种,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显著提升疫苗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十二五”末,临床前研究类项目应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争取进入Ⅱ、Ⅲ期临床研究阶段;临床研究类项目应完成临床试验,提交新药注册申请并力争取得新药证书;关键技术研究类课题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力推动结合疫苗品种的研发工作。
四、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项课题。
五、建议书撰写要求
参照《“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详见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科技教育栏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或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通知通告区,项目实施年限为2013-2015年。
六、建议书受理
(一)由推荐单位将建议书等资料一式10份(含2份原件)连同1份电子版文件(光盘)邮寄或送达“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合组收,邮编:100039。
(二)受理材料的截止日期:2012年6月1日17:00。只接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由推荐单位面交或邮寄的申报材料。邮寄时间以到达北京的邮戳为准,对超过受理截止时间后寄到或送到的材料不予受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因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恕不负责。
(三)有关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卢珊,于善江 电话:010-88225198,010-88225130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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