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民发〔2012〕49号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和上海市民政会议、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大会、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稳中求进的发展大局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主线,进一步推动杨浦民政工作发展,经2012年第11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开展“推动现代民政建设,发挥民政骨干作用”课题调研和“我为民政事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建设依法民政、社会民政、和谐民政的“现代民政”为目标,以弘扬敢于创新、敢于争先、敢于攻坚、敢于担当的“四敢”精神为抓手,开展“推动现代民政建设,发挥民政骨干作用”课题调研和“我为民政事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群策群力、集中民智,积极探索推动杨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进一步增强杨浦民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民政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以及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形式
(一)课题调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围绕2012年杨浦区民政工作年中推进会有关精神,紧扣当前民政工作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具体格式附后)。
(二)“金点子”征集。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就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计策,为杨浦民政工作发展提供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具体表格附后)。
四、活动安排
(一)课题申报阶段(8月中下旬)。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围绕2012年杨浦区民政工作年中推进会有关精神,结合2013年工作安排,自行确定课题调研题目,并于8月22日(周三)前报局办公室。
(二)课题审定阶段(8月底)。局长办公会议就申报课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最终审定调研课题。局办公室应及时将审定课题反馈至各科室及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于9月5日(周三)前,将课题调研具体安排报局办公室。
(三)撰写征集阶段(9月)。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组织力量,围绕审定的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并起草撰写调研报告,于10月12日(周五)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pxdmzjs@126.com。局系统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政府雇员应积极主动参与“金点子”征集活动,每人于9月1日—9月25日“金点子”征集期间,至少贡献一条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pxdmzjs@126.com,也可邮寄至局办公室或投递至意见箱。
(四)交流评审阶段(10月)。适时召开课题成果交流展示会,邀请区民政事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对课题调研报告进行评审。10月1日至10月12日,将征集到的“金点子”以匿名方式在“杨浦民政”网站上公布并接受投票,将按照网络投票20%、领导班子投票20%、专家投票60%的原则,对“金点子”进行评审。
(五)细化完善阶段(11月)。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在专家的指导下,将调研课题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六)部署落实阶段(12月)。局办公室将课题调研成果及“金点子”纳入局2013年工作计划,并就2013年重点、亮点工作与街道镇进行沟通和对接。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协作。办公室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申报课题、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等工作,并密切与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的联系,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定课题,定责任人,定时间”的“三定”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金点子”征集工作。
(二)宣传引导。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充分调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课题调研和“金点子”征集活动,以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表彰奖励。根据评审结果,将对获评的优秀调研报告和“金点子”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表彰奖励。
附:1、课题调研报告格式;
2、“金点子”征集表。
杨浦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